大连公安开展出境入境中介服务机构和人员备案工作
新机构15日内备案现机构90日内备案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黄凤桐) 9月15日,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发布通告,根据《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有关要求,正式开展出境入境中介服务机构和人员备案工作。
备案范围为符合《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第七条、第八条有关规定的机构和人员。备案时限:①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当自设立之日起15日内办理备案手续。②在《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施行前已经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施行之日(2026年9月15日)起90日内办理备案手续。③已设立的机构后续根据需要拟从事出境入境中介业务的,应当自开展相关业务之日起15日内办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