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查处多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醉驾四次驾照已吊销 第五次还敢酒驾
近日,大连公安交管部门按照“五严管五严禁五必须”要求,持续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以“零容忍”态度向酒驾醉驾亮剑。8月10日至13日,仅中山、西岗、沙河口及普兰店等区域,便接连查处多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五度涉酒违法 遇警逃跑被拘留
8月10日至13日,中山交管大队民警连续查获三起酒驾醉驾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三名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分别为32mg/100ml、133mg/100ml、163mg/100ml,从饮酒后驾车到深度醉酒驾车,违法行为跨度之大,令人警醒。
8月11日凌晨,西岗交管大队联合机动大队在夜查中发现,驾驶人李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轨迹异常,经现场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85mg/100ml,属严重醉酒驾驶。
8月6日至12日,沙河口交管大队在短短一周内,又连续查获六起酒驾醉驾违法,血液中酒精含量从 43mg/100ml至 177mg/100ml不等,其中多人超过醉驾标准。
尤为典型的是8月12日普兰店大队查获的驾驶人勇某。其在距检查点30米处企图掉头逃避检查,被执勤交警当场控制。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5mg/100ml,虽未达醉驾标准,但进一步核查发现,其驾驶证已被吊销,且此前曾先后四次因醉酒驾车被处罚,此次已属第五次涉酒违法。最终勇某被依法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
醉驾吊销驾驶证还将被追究刑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明确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六个月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被处罚,再次饮酒驾驶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吊销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除吊销驾驶证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若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将终生禁驾。
酒精会严重削弱驾驶人的触觉、判断能力和视觉功能,导致操作迟缓、反应失准、视野变窄,极易引发追尾、碰撞、侧翻等恶性事故。同时,酒后易产生疲劳感,驾驶行为紊乱,对路面突发状况应对不及。每一次酒驾,都是对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的极端不负责任。大连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以最严标准、最实举措,对酒驾醉驾保持高压严查态势,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岳宇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