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对未成年人犯罪该严则严、当宽则宽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6月23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检察机关将持续推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对未成年人犯罪更加精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史卫忠介绍,检察机关将坚持惩防并举,增强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意识,依法惩治未成年人犯罪,既发挥特殊预防作用,教育引导涉罪未成年人改恶从善;也发挥一般预防作用,对其他未成年人进行警示教育。同时,将推动依法开展矫治教育、专门教育、专门矫治教育,加强对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的法律监督;持续改进社会调查内容和方式,依法规范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把精准帮教贯穿办案全过程。
        据介绍,对未成年人犯罪,检察机关将更加精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结合社会危害、主观恶性、悔罪表现等情况具体分析,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罚当其罪。对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暴力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依法核准追诉。最高检将会同公安部尽快出台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核准追诉的条件、程序和标准。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特别是初犯、偶犯的,坚持依法从宽。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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