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目录与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公开征求意见
新增申报条件 衔接商保新药
国家医保局9日发布《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医保局统筹考虑广大参保人用药保障需求、基金支付能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等因素,开展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同步开展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主要纳入超出保基本定位、暂时无法纳入基本目录,但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患者获益显著且适保性强的创新药,推荐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互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参考使用。
医保药品目录继续坚持“基本医保保基本”的功能定位;突出临床价值、患者获益,通过支付政策引导产业创新方向;建立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的衔接机制,推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为创新药拓展更多支付空间。
与去年相比,2026年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对目录外药品申报条件增加3条,包括“纳入2025年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的药品”等,并允许已在商保创新药目录内的药品因新增适应症进行申报。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调整后既适当拓宽了目录外药品的申报范围,也体现了医保药品目录与商保创新药目录的衔接,稳定企业参与申报商保创新药目录的积极性。
在调出医保目录方面,将说明书中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为尚不明确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完善的中成药作为重点考虑调出的品种。
根据工作方案,今年的工作程序仍分为准备、申报、评审、谈判、公布结果5个阶段。因为从目录发布到地方政策衔接、信息系统调整、挂网采购以及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设计等都需要时间,因此整体目录调整的进度较往年有所提前。工作方案预计会在5月底正式发布,11月底前发布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 据新华社、央视新闻、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