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审外省户籍学籍转入我省参加高考报名资格

省招考办:高考无“捷径”或“特殊渠道”


        晨报讯(记者冯美琳)“取消入学限制”“缺人导致院校关停”“诚邀外省学子”……随着高考临近,网络上有关招生录取的谣言又此起彼伏,辽宁省招考办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我省普通高中招生及高考报名政策保持连续稳定,学籍管理严格规范,跨省转入有明确的时间和条件要求,不存在所谓的“捷径”或“特殊渠道”。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教育关乎千家万户。规范招生考试秩序、保障教育公平是省招考办优化公共服务,回应群众关切的重要方面。日前,辽宁省招考办发布《关于外省户籍学籍转入我省参加高考报名的政策解读》,明确我省严格落实普通高中招生与学籍管理规定,全省统一使用学籍系统,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从源头维护招生秩序严肃性。同时,严审外省户籍学籍转入我省参加高考报名资格,明确户籍迁入、学籍年限、实际就读等核心条件,区分单人户籍、全家户籍、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等不同考生类型,标准统一、审核严格,杜绝“高考移民”等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招考环境。
        聚焦考生关注热点,省招考办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积极做好信息发布、温馨提示、辟谣预警等工作。目前,省招考办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开通“辽宁省2026年高考政策解读”专栏,权威发布招生考试相关政策,及时回应高考报名、志愿填报、招生录取等热点咨询。
        考生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考,须参加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全国统一考试,还须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我省选择性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6门科目。考生须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然后在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首选考试科目为物理的,称为“物理学科类”,首选考试科目为历史的,称为“历史学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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