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街广告牌刺眼住户家夜里通红
“一到晚上,客厅里被映得通红一片。”近日,家住甘井子区泉水H1区的王先生向半岛晨报官方微信报料平台反映,称旁边楼安装的LED广告牌每到晚上就发出刺眼的红光,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对此,商家也感觉很委屈,“我一再退让,业主还不满意,总不能不让我用吧!”光污染有没有具体的判定标准?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业主声音
“有了这个广告牌,灯光白天晚上都能照到我家客厅,担心影响孩子的视力发育,我们都不敢抱孩子在客厅活动。”
商家说法
“刚开始让我晚上9点半以后再开,考虑到邻里邻居的,我同意了。第二天又说晚上9点半以后开灯还有影响,我也同意晚上不开。后来业主又说白天开也有影响,让我白天也不开。我们也要做生意,安上了也不能不用啊!”
社区回应
“我们曾尝试从调整广告牌位置、调低亮度等方面调解,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我们这边肯定还会尽量进行调解。”
客厅被LED广告牌映射得通红
王先生家住泉水H1区67号楼2楼,旁边居民楼一楼有一家商铺,“这家店已经开了挺长一段时间了,以前店后面没有安装广告牌,自从上个月24日,这家店安装广告牌后,因为灯光太亮,我都不敢抱着孩子到客厅活动,严重影响我们一家人的生活。”
王先生表示,自从有了这个LED广告牌后,他家便饱受灯光的困扰。“从早上开始,一直亮到晚上八九点钟,几乎整天都受影响,因为广告牌晚上关了,我们也该睡了。”王先生说,这个LED广告牌亮度大,高度几乎和他家客厅持平,在他家客厅就能看到对面的广告牌。“广告牌的灯光不论白天晚上对我家都有影响。”王先生说,虽然白天有日光,但是LED的亮光能够照进他家客厅,特别晃眼,为了躲避亮光的影响,无奈他家经常拉着窗帘。而广告牌外表是红色的,到了晚上将他家客厅映射得通红通红的。
业主不敢抱孩子在客厅活动
王先生的儿子出生还不到3个月,以前家人经常抱着孩子在客厅溜达,但自从有了这个广告牌,他们很少抱着孩子在客厅活动。“孩子的视力发育不完全,我们担心灯光刺眼,晚上通常不开客厅的灯,就靠其他房间的余光照明。现在有了这个广告牌,灯光白天晚上都能照到我家客厅,担心影响孩子的视力发育,我们都不敢抱孩子在客厅活动。”
王先生表示,商铺做生意打广告,他无意干涉,但是这块LED广告牌确实影响到了他家正常生活,他希望商家能够消除影响,互不干扰。此前,王先生多次和商家协商,但双方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商家:多次调整开关时间 业主仍不满意
商铺负责人张女士告诉记者,这块LED广告牌刚安了一个多星期,旁边楼业主反映灯光对他家有影响,抱着以和为贵的态度,她带着小礼品上门协商,“对方后来把礼品给我送回来了,但我们沟通得挺好。刚开始让我晚上9点半以后再开,尽管这个点广告牌开不开一点作用也没有,但考虑到邻里邻居的,我同意了。”
张女士表示,第二天业主又说晚上9点半以后开灯还有影响,“考虑到晚上开灯也没啥用,我这边也同意晚上不开。后来业主又说白天开也有影响,让我白天也不开。”
张女士称,这块LED广告牌是她花了3000多元安装的,本意是用来吸引顾客。尽管她一再退让,但业主依然不满意,“我们也要做生意,安上了也不能不用啊!”张女士说,她现在晚上尽可能早关灯,“有时晚上7点多就把灯关了。”张女士表示,商铺各项手续齐全,LED广告牌产品等也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之前有执法人员过来查看,如果有关部门认定LED广告牌有问题,我肯定会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张女士说。
社区:多次调解双方始终有分歧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泉水街道龙鑫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对于业主反映商家LED广告牌扰民一事,他们多次介入调解,但一直没有让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刚开始商户同意调整晚上开关灯时间,后来业主认为白天开灯也有影响,全天不开灯商家肯定不同意。”工作人员说,他们还尝试从调整广告牌位置、调低亮度等方面调解,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我们这边肯定还会尽量进行调解。”
光污染尚无明确判定标准
公开资料显示,光污染是继废气、废水、废渣和噪声等污染之后的一种新的环境污染源,主要包括白亮污染、人工白昼污染和彩光污染。业主认为LED广告牌严重影响自家生活,而商家也感觉很委屈。那么对于光污染有没有具体的判定标准呢?
记者了解到,对于光污染问题目前尚没有全国性法规,但已有全国政协委员提出建议,建议参照噪声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的立法,将光污染作为环境要素制定光污染防治法。另外,一些城市也尝试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加以规范。比如,新修改的《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新增了防治“光污染”的内容,成为我国首部纳入光污染治理的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2010年4月20日,广州酝酿试点对商业区和酒吧KTV等公共娱乐场所设置的霓虹灯、广告灯箱、玻璃幕墙等户外光源,开征光污染排污费。但目前,广州还没有关于光污染的明确界定。
“一个规划、两个规范”监管广告招牌
业内人士表示,光污染属于新型物理性污染,污染与影响的量效关系尚处于研究阶段,目前我国尚未制定相关法规、标准和制度。法律的缺位导致职能管理部门职能不清晰、执行标准难确定、行政处罚难实施等一系列问题。
今年6月,大连市城市管理局对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第035号建议的答复意见中称,近年来,市城市管理局作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行政管理部门,为加强户外广告设施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解决繁华商圈LED显示屏等广告设施带来的光污染问题,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组织编制并发布了“一个规划、两个规范”,即《大连市中心五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2020-2025年)》《大连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和《大连市户外招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两个规范”对LED显示屏在不同环境区域亮度的限值进行了限定,并对居住建筑窗户表面上垂直照度的限值和LED显示屏与居住建筑居室窗户的距离限值等明确了标准,对我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规范管理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佟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