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常备小药箱?储存药品有这些讲究
上周三是世界药师日,今年的主题是“药师:满足全球卫生需求”。为了让百姓更加了解在健康生活中药师的重要作用,同时掌握科学规范的用药常识,今年世界药师日当天,半岛名医讲堂邀请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副主任杨世磊博士,为大家讲解日常生活中的用药常识以及药品的正常储存方法。听完讲座后,社区居民和广大直播间粉丝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尤其是药品储存的相关常识,听后感觉醍醐灌顶。
各种药物的储存条件有差别
随着家庭用药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家庭习惯在家中常备药品,来满足家庭基本用药。可很少有人明确药品的储存条件是有一定要求的。杨世磊博士介绍,如果保存不当,误服失效或变质的药品会产生不良后果。
根据《中国药典》所述,常温(室温)储存是指10-30℃;冷处是指2-10℃;凉暗处是指避光并不超过20℃;阴凉处是指不超过20℃;避光是指避免日光直射;遮光是指用不透光的容器包装,例如棕色容器或适宜黑色材料包裹的无色透明、半透明的容器;密闭是指将容器密闭,以防止尘土及异物进入;密封是指将容器密封,以防止风化、吸潮、挥发或异物进入;熔封或严封是指将容器熔封或用适宜材料严封,以防止空气与水分侵入防止污染。
需要提示的是,除另有规定外,贮藏项下未规定贮藏温度的一般是指常温。
有效期不等于使用期限
对于食品、药品等入口的东西,大家最关注的方面一定是有效期。杨世磊博士介绍,需要注意的是,有效期不等于使用期限,有的标注的是有效期,有的标注的是失效期。药品有效期是指,在规定的贮藏条件下,药品质量能够符合规定要求的期限。例如,药品有效期至2024/9/30,表示该药品在未开封的前提下,在规定的存储条件下,可保存至2024年9月30日。如果药品失效期是2024年10月,那么该药品在未开封的前提下,在规定的存储条件下,可保存至2024年9月30日。
杨世磊副主任提示,大家一定要按照说明书要求或者药师的忠告规范储存药品,建议选用质量比较好、没有异味的塑料箱保存药品,如发现药品有颜色和味道上的差异后应当立即停止用药,不可有侥幸心理。服药后如有不适,应当立即就医。
药品开封后使用期限缩短
杨世磊副主任介绍,药品使用期限则是指药品在原有包装首次开启后,仍能被使用的期限。药品开封后,容易受到环境的影响,空气中的水分、微生物等均会导致药品变质。因此,很多药品一旦拆开密封包装,使用期限就会大大缩短。那么一般药品开封后或重新包装后可以使用多久呢?2015年版《中国药典》指出,除另有规定外:眼用制剂、鼻用制剂、涂剂、涂膜剂等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或遵照说明书中的有效期。2017年FDA(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修订了《单位剂量重新包装药品有效期:合规政策指南》,提出在特定条件下将固体口服制剂重新包装为单位剂量的有效期原则上为:从重新包装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药品有效期-重新包装日期)*25%。两者中以期限较短者为准。
以儿童常用的糖浆类药品为例,储存上,糖浆类药物不适合冷藏保存,因为这类药物含有蔗糖量通常不低于45%,储藏温度过低会让糖浆中的糖分析出结晶。过低温度还有可能导致药物从溶液中析出,影响药品的稳定性和均衡性。通常情况下,开瓶后常温贮存最佳。糖浆剂开启后不宜久放,可在常温中保存1-3个月。一般冬天不超过3个月,夏天不超过一个月。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