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器械倒塌砸伤7岁男孩

事发旅顺,骨盆多处骨折骨裂,赔偿问题暂未达成一致


        “孩子到妈妈所在的‘以乐幼儿园’玩,没想到幼儿园里的双杠吊环器械竟然倒塌,把孩子砸在下面,我们家都乱套了。”6月29日,家住旅顺开发区海影街的居民陈先生告诉记者。
        双杠器械倒塌,砸在孩子骨盆上
        36岁的陈先生在旅顺开发区一船厂工作,妻子方方在当地的以乐幼儿园担任老师,儿子小宗兴今年7岁,是旅顺伯阳小学一年八班学生,三口之家平时其乐融融,过得很幸福。
        可这个平静的生活在6月4日被一场意外的伤害打破。
        6月4日当天,由于方方要在园里为老师和学生照相,便把孩子接到幼儿园。“下午5点半以后,小宗兴在玩双杠上的吊环时,突然发生倒塌,器械砸在小宗兴的骨盆上,当时就不能动了。”陈先生说。据了解,小宗兴在玩吊环时,妈妈不在身边,周围也没有别的大人,只有另外两个孩子一起玩这个吊环。
        陈先生说,器械倒下去后,大家闻讯立即赶过来,一起把压在孩子身上的器械抬了起来。之后小宗兴被救护车送往大连市儿童医院救治,经医生诊断,孩子骨盆多处骨折骨裂。
        受伤的孩子体育方面有天赋
        陈先生告诉记者,小宗兴在体育方面非常有天赋,平时非常喜爱体育运动,比如足球、篮球,他在短跑方面也很出色,获得了体育老师的认可,还被评为班级的运动之星。“高年级的学生曾经和小宗兴进行短跑比赛,都没有跑过他。”陈先生说。同时,小宗兴有足球教练,教练对他期望特别高,非常看好他。
        这次骨折,导致小宗兴没有参加上足球测试,更令陈先生夫妻俩担忧的是,小宗兴的伤能恢复到什么程度目前还是未知数,“很担心这一次受伤会影响孩子未来在体育方面的发展。”
        陈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小宗兴已经出院,在家卧床休息,“大小便都得在床上进行,至少还得休息两个月。”
        家长提出报销医药费和营养费
        据陈先生说,小宗兴出院后,幼儿园园长夫妇主动到家里看望了孩子,还表示要赔偿。当时,陈先生与妻子方方提出了赔偿要求,“误工费我们也不要了,只要医药费和营养费。”据陈先生说,孩子的医药费和后期康复营养费需要幼儿园来承担,后期的康复营养费每天100元,医院给出的建议需要三个月共计9000元。
        “至于医药费目前还没统计多少钱,医药费就得拿着医药费的票据当面和园里结算。”陈先生告诉记者,他与妻子商量后,认为幼儿园对孩子也不错,于是选择在家里为孩子调理补充营养,没有选择留在医院。
        陈先生说,园长当时就答应了这个赔偿数额,但要签一份以后和幼儿园没有任何关系的协议。“我和妻子觉得不能签,如果以后孩子再有什么事,我们找谁?”陈先生说,妻子方方正常是5点10分下班,当时在园里忙着工作,孩子是5点半以后受伤的,如果正常下班,孩子也就不会出事了。
        幼儿园希望家长走法律程序
        7月1日上午,记者电话采访了以乐幼儿园黄园长,黄园长告诉记者,针对目前发生的事件,希望家长走法律程序。“希望由司法部门来判,我相信法律的公正。”黄园长说,我不是不配合,也没有其他想法,我是想通过正规的渠道来解决,当时他们提出9000元的赔偿数额,我一分钱也没和他们讲价,也没有和他们打麻烦。
        “孩子后期如果康复得完好如初,身体上没留下任何后遗症,我们不会再追究园里的责任,如果后期孩子要是留下什么毛病或后遗症,这个园里必须负责到底。”陈先生说,他和妻子会用法律手段讨个说法。
        
    ■律师说法
        幼儿园与家长都有责任
        辽宁昌信律师事务所杨财广律师表示,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幼儿园应当对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幼儿园双杠在使用中倒塌,显然之前就存在安全隐患,日常管理缺失,幼儿园违反了上述规定,应当承担责任。受伤的孩子并非幼儿园内的孩子,系外来人员且系未成年人,孩子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双方如果就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至法院进行司法裁决。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张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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