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可线上申请受理


        5月28日,记者从大连市住建局获悉,现在市民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线上线下都可以申请办理。
        我市公租房保障方式分为“租金补贴”保障及“实物配租”保障,以“租金补贴”形式为主。申请家庭审核合格且公示通过的,按规定时间,在市内四区进行房屋租赁,签订《房屋租赁备案合同》,并完成租赁登记备案的,按季度进行补贴发放。申请由“租金补贴”保障转为“实物配租”保障的,在公开摇号后,按摇号顺序,进行轮候分配。
        以往市民只能线下办理公租房相关事宜。现在市民登录“辽事通App”,可以按照以下路径,通过两种方式在线申请公租房。网上申报存在操作困难的家庭,申请人还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外来务工人员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窗口进行办理。
        两种线上申请方式
        1
        申请人手机登录“辽事通App”,进入首页→【更多服务】→【生活服务】→【住房租赁】→【公租房】→【公租房服务】→【资格申请】,按照页面提示进行个人网上申报。
        2
        申请人手机登录“辽事通App”,进入首页【一件事一次办】(页面中部图标,左右滑动可见)→【救助】→【公租房服务】→【资格申请】,按照页面提示进行个人网上申报。
        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指南
        保障群体范围
        ①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低保家庭);②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③外来务工人员家庭。
        申报材料
        (一)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低保家庭):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婚判决);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拥有的产权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或承租公有住房权证、军产房屋权证、集体土地房屋权证);5.低保证或特困证。
        (二)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婚判决);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拥有的产权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或承租公有住房权证、军产房屋权证、集体土地房屋权证);5.同意对申请家庭信息、住房和收入资产等进行查询的授权承诺书。
        (三)外来务工人员家庭: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居住证;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婚判决);4.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单据;5.同意对申请家庭信息、住房和收入资产等进行查询的授权承诺书。
        保障标准
        (一)租金补贴保障:①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低保家庭):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租房的无房户家庭,低保人口为1人的,月补贴570元;2人的,月补贴850元;3人及以上的,月补贴1120元;有房户家庭按差额补贴,最低月补贴300元。在甘井子区租房的无房家庭,低保人口为1人的,月补贴460元;2人的,月补贴680元;3人的,月补贴920元;4人及以上的,月补贴1120元;有房户家庭按差额补贴,最低月补贴240元。②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租房的,无房户家庭月补贴500元;有房户家庭月补贴300元。在甘井子区租房的,无房户家庭月补贴400元;有房户家庭月补贴240元。③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类: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租房的,月补贴100元;在甘井子区租房的,月补贴80元。补贴时限为5年。
        (二)实物配租保障:租金标准:实物配租家庭直接缴纳所租公租房租金补贴与公租房市场租金的差价。咨询电话市住建中心公租房政策咨询电话:83621209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岳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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