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
大连跻身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城市
晨报讯(记者董翰博) 事关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国家试点,辽宁又增加一个城市。
4月11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批复称,国务院原则同意《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在已有试点地区基础上,将大连市、宁波市、厦门市、青岛市、深圳市、合肥市、福州市、西安市、苏州市等9个城市纳入试点范围。至此,辽宁已有沈阳、大连两座城市纳入试点范围。2022年12月,国务院同意在沈阳等6个城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3年。
此次批复对试点工作提出一系列要求。《工作方案》实施要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和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赋予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新内容新任务,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入开展改革创新探索,大胆试、大胆闯,有序扩大自主开放,释放超大规模市场潜力,积累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作出更大贡献。
批复还要求,各试点地区要加强对《工作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试点管理体制,优化协同联动、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加强人才培养和高素质专业化管理队伍建设,推动试点任务落地落实,更好为全国服务业开放创新发展发挥引领作用。
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今年2月,商务部有关负责人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曾表示,试点示范已历经10年的创新探索,实施范围拓展到全国11个省市,先后在相关省市推出了7轮15份试点方案,形成了一批创新成果,向全国进行了复制推广。2024年,11个省市服务业吸收外资412.6亿美元,约占全国服务业吸收外资的50.2%,超过了半数,试点示范“为国家试制度、为地方谋发展”的作用已经充分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