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一法院发布悬赏公告
举报线索者给予相关金额10%奖励
4月7日,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2024)辽0291执4631号。
法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吴刚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申请。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凡是对被执行人(吴刚,男,1974年11月11日生,汉族,住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192号7楼3号,公民身份号码:51012119741111****)财产信息提供线索的,按以下方式给予奖励:
凡提供被执行人吴刚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经法院查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按执行到位金额10%作为奖励。
二、悬赏期限:三个月,自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算。
三、本院对线索提供人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四、联系电话:19104111009(刘法官)。
五、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1:00,13:00-16:00。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张锡明
记者范佳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