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法院发布多元解纷十大典型案例

四年来全市法院诉前调解成功案件逾23万件


        12月26日上午,大连中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大连法院多元解纷工作总体情况,并发布十个典型案例。数据显示,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分流至诉前进行调解案件29.74万件,调解成功23.66万件,全市“万人起诉率”、法院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数量连续三年实现同比下降。针对社会治理中普遍问题发出司法建议385件,发布、刊登典型案例200余个、审判白皮书60余份,多元解纷工作成效显著。
        案例①   申某与郭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调解案
        2022年郭某超速行驶与未在人行横道行走的申某相撞,致车辆受损,申某受伤。经交警认定,郭某负主要责任,申某负次要责任。申某主张其因交通事故花费医疗费、产生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损失42万余元,要求郭某和某保险公司赔偿。各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医疗终结后,申某和郭某来到甘井子法院道路交通事故诉调对接中心。中心调解员向事故双方明理释法,申某当场放弃了不合理的诉求,并就合理合法的诉求与郭某及保险公司达成了赔偿协议。调解协议签署后的第7天,申某拿到全额赔偿款。
        案例②   某物业公司与王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调解案
        王某等人系甘井子某街道某小区业主。自2019年起,王某等业主以小区配套不全等理由,主张物业公司未能履行物业合同中所约定的义务,拒绝缴纳物业费。2023年4月,物业公司将王某等5名业主起诉到甘井子法院。法院了解到案涉小区属于老旧小区,物业费标准较低,房屋维修等诸多事宜没有资金及政策保障,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陷入“业主不交费—物业公司无资金提供服务—业主更加不满”的恶性循环。法院认为,该纠纷适宜以基层调解组织的力量进行化解,将案件委派至“甘心调”基层调解平台,由社区调解委员会先予调解,并指派法官全程调解跟踪。最终,王某等5名业主与物业公司达成和解,交纳了物业费。
        案例③   曲某与芦某乙委托合同纠纷调解案
        原告曲某与妻子芦某甲没有子女,二人均患病无法自理,双双入住养老院,亲属协商后决定双方的日常费用和生病照顾等均由各自的妹妹负责。2022年芦某甲生病住院,治疗无效后去世。其间,芦某乙承担了姐姐的医疗费,并出资将其安葬。曲某对芦某乙表达了感激,并同意由芦某乙领取芦某甲的丧葬费及抚恤金等约4万元。后来曲某反悔,先后两次起诉芦某乙,第一次诉讼要求返还领取丧葬费及抚恤金的手续,撤诉后又再次诉讼,要求返还已领取的4万元。瓦房店法院将该案件交由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调解,调解员进行了大量的思想工作,最后,被告芦某乙当即返还原告曲某12000元,原告曲某放弃其他诉求,案结事了。
        案例④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调解案
        新疆某公司将大连某广场电气安装工程整体发包给河南某公司。2023年,河南某公司与大连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由大连某公司承包河南某公司承建该广场设备的安装工程。大连某公司完成了全部施工内容,并应新疆某公司和河南某公司的要求,增加部分项目施工。河南某公司支付了案涉合同内部分工程款,其余款项及合同外增项部分的款项并未支付,故而产生纠纷。今年8月28日,大连某公司到普兰店法院,称河南某公司、新疆某公司有隐匿转移等可能导致丧失债务履行能力的情形,申请诉前保全。普兰店法院经审核于当日冻结了河南某公司银行存款。随后,大连某公司提起诉讼,法院委派给诉前特邀调解员先行调解,双方就案涉工程款的金额达成最终庭外和解。
        案例⑤   医院劳动争议纠纷履行判决案
        大连中院终审判令张某给付某医院2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与某医院取得联系,询问该医院是否可以把尚欠张某工资一事一并处理。医院表示内部管理规定不能直接抵顶。对此,张某寻求普兰店区法院协调,同时张某提出作为一名医生,在其履行后,法院能否出具相关证明,避免其出现征信问题。作为已经终审判决的案件,民事诉讼程序已经终结,而案件履行期限尚未届满,暂无法启动执行程序。普兰店法院通过多次调解,张某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主动将全部款项汇至某医院指定账户,普兰店法院为张某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
        案例⑥   买卖合同纠纷调解案
        2022年7月至10月期间,工程公司先后四次向科技公司采购PVC穿线管,每次供货均由工程公司员工签收确认,累计货款4.3万元。科技公司已向工程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工程公司未按约支付货款,双方产生纠纷起诉到法院。西岗法院认为,本案金额不大,双方均为小微企业,并且无其他诉讼案件。故将该案委托给大连市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共同向西岗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依法出具调解书。
        案例⑦   返还原物纠纷调解案
        代某系解放军某部队附近居民,未经部队许可擅自在部队闲置房屋内堆放杂物,后又将该房屋翻新且在房屋内居住十余年,另自建偏厦子存放杂物。部队多次与代某协商要求其腾退房屋均遭拒绝,故而产生纠纷诉至法院。庄河法院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进行诉前调解。专职调解员了解代某已年过八十,认为其多年来在房屋上翻新所花费用和建造偏厦子产生的费用,应当由解放军某部队承担。经多次调解,代某同意将案涉房屋返还部队,解放军某部队无偿帮助代某拆除厦子等添置建筑,添置财产所花费的费用均由代某自行负担。
        案例⑧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2013年,长岭镇某村150余户村民将500余亩土地,流转给外地投资者崔某建设农业设施大棚,因经营不善等原因,2016年开始崔某拖欠村民土地租金,村民就拖欠租金问题曾诉至庄河法院。法院判决崔某限期给付租金,经法院强制执行,崔某仍无法履行义务。双方当事人对案涉农业设施生产基地处理意见又不一致,纠纷陷入僵局。2021年年底,村民再次将崔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土地流转合同且腾退土地。长岭法庭与长岭镇政府共同与该村民委员会协商,最终村民接管了案涉农业设施,问题全部解决。
        案例⑨   烟花买卖合同纠纷调解案
        今年7月23日下午,游客邢某在长海县某烟花销售点购买了加特林烟花,在海边燃放时手部被炸伤烧伤、衣服被烧。邢某拨打110报警,派出所民警随即出警进行调查。派出所认为伤势不重,烟花销售点的经营者王某也同意进行赔偿,但对赔偿数额未达成一致意见。通过长海法院“海岛调解小队”调解,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一致。随后,法院及时立案,依法为双方当事人简化立案流程,并当场签署调解协议,当场履行。
        案例⑩   银行信用卡纠纷调解案
        2019年8月,周某在某银行办理一张信用卡,多次透支均能按时还款,自2023年底开始,周某违约,截至2024年4月,约有4.4万元未还,该银行多次催收无果,银行向大连金融纠纷调处中心提交起诉状。金融法庭审核后,将案件委托至大连银保监协会进行调解。今年8月,银行向调处中心申请诉前保全,一周后周某主动给金融法庭打来电话,提出协商解决欠款。考虑到周某的经济情况,该银行同意减免其信用卡逾期违约金,并为其申请了比原先优惠一半的信用卡分期利率,纠纷得以化解。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岳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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