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2024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卖旧车买新车最高可获1.5万元补贴


        9月6日,大连市商务局对外发布《大连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细则》由大连市发展改革委、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公安局、大连市税务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个人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内售卖转让旧乘用车,购买新乘用车可享补贴。
        补贴时间
        2024年9月2日0时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具体结束时间以补贴资金发放情况为准,先到先得,置换更新补贴资金用完即止。本次活动期间,每位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补贴对象
        本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主体和对象为乘用车产权的个人消费者,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①申领人须为个人消费者。售卖转让旧乘用车、购买新乘用车并注册登记须为同一个人。
        ②个人消费者转让的旧乘用车应当于2024年9月1日前(以下日期均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以旧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登记日期为准。
        ③《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限地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为大连市。
        ④个人消费者售卖转让旧乘用车和购买新车日期须在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无先后顺序要求,旧乘用车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日期为准,新车购买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日期为准。在补贴活动时间内按规定在全国范围内依法履行新购车纳税申报义务,完成上户手续。
        ⑤个人消费者新购的乘用车应当于2025年1月10日前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限地域)完成车辆初次登记上户手续,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日期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日期为准。
        ⑥本细则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⑦符合本细则补贴资金政策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大连市汽车消费券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补贴范围
        2024年9月2日0时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期间,个人消费者在全国范围内售卖转让(不含变更登记和报废)2024年9月1日前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旧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登记日期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登记日期为准),并在大连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乘用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
        补贴标准
        符合补贴条件的,根据购买新乘用车金额(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给予个人消费者相应的一次性购车定额补贴:新购燃油车价格5万元(含)—10万元(含)以下的每辆补贴8000元、价格10万元-20万元(含)的每辆补贴11000元、价格20万元以上的每辆补贴13000元。新购车辆为新能源汽车的,在上述各档基础上增加发放2000元补贴。
        活动平台
        经公开征选,确定中国银联“云闪付”APP为大连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以下称平台),由平台受理补贴申请,审核旧车转让信息以及新车购置和注册登记信息。设立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开发优化平台应用程序,便利消费者申请补贴,为上传申请材料、资料识别、系统审核、进度查询、信息反馈等提供相关服务和技术保障,保证补贴申报、受理、审核等各环节严密顺畅和资金使用安全。
        补贴流程
        (一)补贴申报时间
        补贴申报须由个人消费者发起,应于2024年9月6日10:00至2025年1月10日23:59期间进行申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时补贴资金已使用完或因申报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真实等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均不予补贴。
        (二)申报方式
        本次活动通过移动端进行申报,登录“云闪付”APP——“政府促消费”——“大连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按照要求进行注册申报。
        (三)申报材料
        ①购车人身份证原件照片:需上传人像面、国徽面,可识别身份证姓名及身份证号。
        ②所购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照片(销售企业开具的第一联“发票联”,购车发票须为本人首次开具,重开、伪造的购车发票补贴资格不予认定);加盖汽车经销商发票专用章,发票日期需在活动期限(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12月31日)内,早于或晚于活动时间无效。
        ③所购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第1、2页)照片,转移登记摘要信息栏为空。
        ④转让车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须为本人首次开具,重开、伪造的补贴资格不予认定)、该车本次转让后《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第3、4页,须包含该车在2024年9月1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及本次转让登记信息的全部内容)。
        ⑤银行卡号:银行卡(借记卡)持卡人应为购车人本人,须上传申领补贴本人银行卡(借记卡)卡面(应带卡号)照片,输入银行卡号和姓名,应支持实名认证。
        ⑥付款小票:上传银行卡购买新车的POS支付小票,指银行卡刷卡(或者闪付)支付凭证,应能识别出收款方(车企)的信息,金额3万元以上(如有贷款或者线上支付等其他付款方式,则上传贷款合同及其他付款凭证,小票金额+贷款金额+其他支付凭证应等于或者大于发票金额,小票金额不低于1万元)。
        ⑦申请人本人确保提交申请资料的云闪付手机号码可正常接收短信(建议银行卡留存手机号与云闪付手机号一致)。
        上述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云闪付手机号、银行卡持卡人姓名、发票信息和乘用车注册登记信息须保持一致。申领者对填报及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证明材料造假、填报虚假信息等行为,将追究申领者法律责任。 (四)审核
        消费者上传材料后,由平台进行审核,市商务局将会同市公安局、大连市税务局按照职能职责进行审核。审核时间为系统显示材料最终上传成功后的15个工作日内。消费者应及时登录平台查看审核进度,若审核未通过,请根据修改提示及时进行修改和提交。
        消费者购车后,应于2025年1月10日23:59之前上传相关材料,逾期未上传和未重新补充上传的,视同放弃参与活动。 (五)资金拨付
        审核完毕后,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申领人通过大连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公示结果(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按公示结果发放补贴至申领人所提供的上传材料内留存的银行卡账户,并通过短信息通知。
        注意事项
        《细则》规定:
        ①申领人应严格按相关要求上传申报资料,并认真核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避免因格式错误或图像模糊等问题无法通过审核。
        ②申领人应及时关注“申报平台”的信息提示,及时根据平台信息提示,进行个人资料的修改完善及补充上传,因申领人关注度不足造成开票、上牌、申报(修改)资料上传逾期导致无法享受补贴,申领人责任自负。
        ③申领人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贴的,将取消机动车所有人补贴资格,追缴补贴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④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应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严禁通过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或其他手段协助机动车所有人骗取财政补贴。如有上述行为之一,将取消所涉车辆申报补贴资格,并计入不良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经查实发现汽车销售机构和申请人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或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的,市商务局有权追回补贴资金,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以各种方式骗取补贴资金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⑤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活动主办方根据实际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上或以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因恶意套取财政补贴等非正常因素造成活动补贴资金异常增长、财政资金面临较大损失风险时,有权提前终止活动,届时将另发公告通知。
        ⑥服务机构对审核等相关信息实行日报告制度,按市商务局要求提交相关数据和统计分析。
        ⑦大连市汽车置换补贴咨询电话:中国银联客服电话:95534、83779079。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如果国家政策发生调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大连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景作卿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赵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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