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疾控发布重要提醒

发病数增多 近期需防“红眼病”


        近期,俗称“红眼病”的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在国内一些地区发病数量明显增多,学校为疫情高发场所。近日,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健康提醒,市民需要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谨防“红眼病”发生。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也就是俗称的“红眼病”具有潜伏期短(一般为12-48小时)、传染性强、传播快、起病急等特点。临床表现为眼睑红肿、结膜高度充血,常伴有结膜下出血,感染后迅速出现异物感、眼磨痛、流泪、畏光以及水样分泌物增多等症状。少数患者可有全身发热、乏力、咽痛及肌肉酸痛等症状。该病属于自限性疾病,预后较好,极个别伴有神经系统症状。
        引起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的主要病原有肠道病毒和柯萨奇病毒,患者眼部分泌物及泪液均含有病毒。这些病毒适合在温暖、潮湿的环境中生存与传播,75%的酒精可有效消毒。接触患者眼部分泌物及被患者眼部分泌物污染的手、物品或水等可发病。学校、工厂、托幼机构等人群聚集场所易发生流行。人群感染发病后可获得一定免疫力,但免疫持久性差,容易再次感染。
        
    ■相关措施
        六项措施预防“红眼病”
        在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的流行季节,如何避免感染,日常又该如何有效预防呢?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了六项措施用于预防“红眼病”。
        ●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尽量少揉眼睛。
        ●日常不与他人共用毛巾、浴巾、眼部化妆品或眼部护理用品。
        ●勤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居家清洁。
        ●“红眼病”流行期间,尽量避免前往游泳池、浴场和游乐场等人流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所;接触各类公共物品后要洗手,切忌揉眼、搓脸。
        ●若家中有“红眼病”患者,其毛巾、脸盆等洗脸用具严格分开使用,病人接触使用的物品,用75%酒精擦拭消毒或煮沸消毒。接触“红眼病”患者使用过的物品,应充分清洁或消毒手部。
        ●一旦得了“红眼病”,要及时到医院就医,并按医嘱进行规范治疗,防止眼部并发症发生。患者应尽量居家休息,饮食清淡;自觉避免进入公共场所或参与社交活动,降低传播扩散风险。   据辽宁疾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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