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先生在西岗区一超市购买了一款月饼,没想到月饼包装盒上标注是一家公司的生产许可证号,而盒内独立包装标的却是另外一个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号。“一盒月饼竟然有两个‘身份证’,不会有什么问题吧?”记者从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一盒月饼有两个生产许可证号的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已责令商家停止销售。
市民疑惑:一盒月饼有两个生产许可证号
“外包装上标注的生产许可证号,为什么和里面独立包装上的生产许可证号不一样呢?”近日,市民张先生向记者反映,9月9日,他在西岗区一超市以每盒34.5元的价格,购买了多盒“日健月饼”。
张先生发现,这款月饼竟然有两个“身份证”,“外包装上标注了一个生产许可证号,而月饼的内包装袋上标注了另外一个生产许可证号,包装袋上标注的也是另外一家公司。”
张先生对此颇为不解,“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相当于人的身份证,一种商品应该对应一个生产许可证号,怎么这款月饼竟然有两个生产许可证号,这种行为是否违反规定?”
违反规定:已责令商家停止销售
记者看到,这款“日健月饼”的外包装铁盒标注的生产许可证号为“SC10844200008032”,该生产许可证号的所属公司为广东省中山市日健食品有限公司。而月饼内包装袋上标 注的 生产 许可 证 号 为“SC10844200000661”,生产商为广东省中山市华隆食品有限公司。
一种月饼标注两个生产许可证号,那么这种情况是否符合规定呢?记者将此事反映给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销售这款月饼的超市进行现场检查。
“月饼的内外包装有两个生产许可证号,这种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说,他们立即责令商家停止销售这款月饼,同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排查,“如果有其他商家销售这款月饼,我们也会责令其停止销售。另外,我们也会和这款月饼产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联系,对此事进行调查。”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佟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