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言实施极端暴力行为两人被行政处罚


        晨报讯(孙磊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黄凤桐)   “夏季行动”“平安护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沙河口警方深入推进依法打击虚构警情的违法犯罪行为,连续处理2起相关违法案件,2名违法嫌疑人均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8月3日10时30分许,沙河口公安分局春柳街派出所接到警情称,刘某某在某网站扬言实施极端暴力行为。民警迅速临场将违法嫌疑人抓获,对其家中进行地毯式排查,未发现危险物品,排除了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违法嫌疑人刘某某到案后,承认其为发泄个人情绪扬言实施极端暴力行为的违法事实,其行为已构成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规定,沙河口公安分局依法给予刘某某行政处罚。
        近日,沙河口公安分局白山路派出所接到警情称,报警人杨某某拨打110扬言实施极端暴力行为。接警后,民警迅速临场抓获违法嫌疑人,经查,杨某某酒后心生怨恨,遂拨打110报警发泄。杨某某对自己酒后言行十分后悔,郑重道歉,表示要积极悔改。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规定,沙河口公安分局依法给予杨某某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110是公安报警电话,负责受理紧急性的刑事和治安案件报案,并接受群众突遇的或个人无力解决的紧急危难求助等,是极为宝贵的公共安全资源。虚构警情和其他恶意骚扰行为妨害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秩序,严重影响公安机关接处警机制的正常运行、制约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将依法对该类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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