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湾再次被赋予31项市级行政职权
涉及港口建设、运营等交通运输领域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黄凤桐) 近日,大连市营商局提请大连市政府印发《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园区改革向园区第六批赋权的决定》(大政发〔2023〕12号),赋予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以下简称太平湾)31项交通运输领域市级行政职权。
本次赋权范围主要涉及港口建设、港口运营等方面,这将对太平湾招商引资起到积极促进作用。此前,太平湾已累计获得市级行政职权108项,太平湾行政职权体系架构日趋完善。
下一步,市营商局将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在规范园区赋权和信息化管理简政放权方面进行深入探索,不断提高“一网通办”水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下放职权用得好、管到位。